近日,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显示,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月6日对贝因美(宁波)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。
违法行为类型为普通食品、新资源食品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,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。
据悉,当事人在其网店发布上述广告宣传内容的行为,违反了《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,属于保健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宣称保健功效的违法行为。依据《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,综合裁量情节,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:罚款20000元。
(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)
(编辑:林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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